贵港讯 11月19日,市南山东湖风景区管理处、市城市道路管理处两个隶属于市市政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挂牌成立。
根据贵港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市南山东湖风景区管理所和市市政工程维护处分别更名为市南山东湖风景区管理处和市城市道路管理处。更名后的市南山东湖风景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南山景区、东湖景区和马草江生态公园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新成立的市城市道路管理处继续履行城市市政道路路政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职责。
(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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