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是贵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为了加强职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专业人员17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城市规划专业岗位5名
2、城市设计专业岗位2名
3、景观设计专业岗位2名
4、建筑设计专业岗位2名
5、城市道桥专业岗位2名
6、给排水专业岗位2名
7、法学专业岗位1名
8、中文专业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五)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和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2011年10月9日开始报名,2011年10月30日结束。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传真0775-4239812。
(三)报名时需要的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报名时提供小二寸相片二张,填写《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五)通过传真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在面试前二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时间待定。
(七)体检。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安排统一体检。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大学本科月工资2200元,硕士研究生月工资2300元。
(二)使用期间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发给一次性房租补贴2400元。
未尽事宜,请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咨询,电话:0775-4214187。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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