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小洁)记者2月23日从市基层办获悉,贵港市将派任第一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自治区决定从2012年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一派2年,与全区扶贫攻坚任务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帮扶全区贫困村实现脱贫致富。
为尽快推进全市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工作,贵港市正紧锣密鼓筹备各项相关工作。结合“万名干部入乡住村”活动和“十二五”时期贵港市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贵港市新选派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按规定在老队员收队前到驻点村熟悉情况,掌握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并进行工作交接。2012年度派出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为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
据了解,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组织部门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村党组织工作负总责。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第一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村里工作总揽但不包揽。第一书记要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一是发挥引导作用,引导村党组织按照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村党员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发挥联络作用,协调好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与群众之间、基层与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四是发挥桥梁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贫困村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吃住在村,工作到户,做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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