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恒敏 通讯员 谭锦恒)近日,市公安局根竹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强奸幼女积案。
今年1月份,根竹派出所所长覃东海与所民警莫亦辉等人在与覃塘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案件交流中了解到,覃塘公安分局在2011年成功侦破2008年以来发生在覃塘镇、三里镇等乡镇四起系列强奸幼女案件,案发时间与作案手法与根竹派出所辖区一年多前发生的一起强奸幼女案非法相似:2010年11月21日下午,根竹乡12岁的李某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拦住,让她和另外几个小孩子帮他找草药“一点红”,并许诺给报酬。该男子将其他几个小孩支开后,把小李骗入甘蔗地,持刀威胁并奸污了她,然后骑摩托车逃跑。根竹派出所从李某的裤子上提取了作案者的遗留物鉴定,结果排除了作案者的嫌疑。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覃东海提出要把该案与覃塘公安分局侦破的系列强奸幼女案件进行窜案侦查。覃塘公安分局侦破的系列强奸幼女案罪犯吴某,今年38岁,199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0年刑满释放。但出狱不久,他又因强奸幼女被判刑,2005年6月释放。出狱后的吴某依然不思悔改,从2008年到2010年,他又几次作案。2011年1月,吴某被覃塘分局抓获,6月21日因强奸罪被覃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贵港监狱服刑。
覃东海认为,无论从时间与作案手法上,吴某有着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今年1月上旬,覃东海和办案民警来到贵港监狱,对吴某进行了提审。吴某不承认是他所为。2月初,民警提取了吴某的血样,送到贵港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吴某就是强奸李某的犯罪嫌疑人。2月16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吴某终于承认了2010年11月21日下午强奸李某的犯罪事实。吴某面临的将是被追加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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