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黄楚程 通讯员 黄思
港北区人民法院在被授予贵港市、自治区“文明单位”之后,今年又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打造一流
“诉讼服务窗口”
走进港北区人民法院,进入眼帘的是整洁宽敞的立案信访大厅。立案区、导诉区、信访接待区、调解区、当事人休息区、书写区、核算区划分清楚让人一目了然,大厅具备了导诉接待、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这里的诉讼服务窗口被市中院确定为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样板工程。
该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一流的诉讼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在诉讼服务窗口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服务项目。在当事人书写区,设置了书写台、意见箱,为当事人提供笔墨、纸张、印泥和老花镜等书写工具和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立案须知等便民手册。在当事人休息区,配置休息椅、饮水机、书写资料架等。有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和导诉人员,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逐件登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塑造新时期
“法院人”风采
该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作为建设司法文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干警文明素养、塑造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一是在具体创建中真正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创建活动,将创建目标、任务、责任逐一分解细化到院领导、部门领导、法官干警头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形成了创建活力;三是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工作制度,确保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该院还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进法院“文化五室”(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建设。法院文化展馆面积408平方米,分为电子阅览区、
书画摄影区、法院文化展区三大区域,共有20展区48展位。此外,还利用走廊、楼道和会议室等空间,悬挂装帧精美的文明用语、法律格言、廉政警句等牌匾,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提升法院文化品位。
让法律之花
在青少年心中盛开
港北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并于2002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少年审判法庭,从有关单位聘请了政治素质和知识层次较高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已初步形成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少年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同时,在全市率先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10年3月29日,“港北区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正式命名为“贵港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已累计接待参观学习的中小学生3000多人次,为200余名青少年提供了各类咨询服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40多场,派出法官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10余场,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港北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0余件,判处近200人,上诉率不足1%。该院判处的缓刑及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中均没有再犯罪的记录。
该法院注重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以来已从来信来访中排查出17件重信重访案件,由院长牵头,将案件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办案人员,采取带案下访的形式,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析法说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将上访消除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该院建院13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万余件,结案率98.6%。收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平均结案周期等指标均排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新闻推荐
...
贵港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贵港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