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最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根据肇事车辆三位车牌尾数,经过60多天艰苦的走访、网上比对工作,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案件,敦促犯罪嫌疑人钟某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2日晚8时许,钟某独自驾驶摩托车沿贵港市区登龙桥路自北往南行驶,行驶到军分区路段时因光线昏暗以及车速过快刹车不及碰撞到在前面步行的朱某,致使朱某倒地昏迷。事故发生后,钟某既不抢救伤员也不报警,而是趁着夜幕逃离了现场。朱某被送到医院后,经医生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经过抢救和治疗,欠下4万多元的医疗费,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当晚,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翚统江带领值班民警蒋国豪、谭博及协管员赶赴现场后,一方面布置警力细致勘查现场,另一方面立即安排人员走访附近群众调查取证。通过调取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的沿线视频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提供的不完整的车牌信息,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尾数是“320”的男装二轮摩托车。办案民警经过60多天加班加点在公安信息网排查符合条件的摩托车,最终锁定“桂RP?320”为肇事车辆,该车车主钟某有重大嫌疑。确定嫌疑对象后,民警立即赶赴钟某位于港北区大圩镇的家中调查,但钟某早已到广东务工。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钟某。钟某对当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并称当时由于害怕才选择驾车逃跑。随后,民警多次到钟某家中向其家人宣传法律、政策,并多次与钟某通话敦促其主动投案自首。2012年2月下旬,钟某从广东回到贵港,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钟某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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