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双违”)行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市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问题的通告》的要求,现将水电报装程序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已取得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三证”)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持“三证”到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核实,凭市“双违”整治办公室出具的《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到水电部门报装水电。
(二)市中心城区范围外、属市辖三区范围的,持“三证”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核实,凭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出具的《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到水电部门报装水电。
二、2010年3月31日前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三证”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登记签约点进行登记并签订协议,持《协议书》到市“双违”整治办公室办理《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凭《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到水电部门报装水电。
(二)市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属市辖三区范围的,必须到所在地房屋登记签约点进行登记并签订协议,持《协议书》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凭《水电报装审查意见书》到水电部门报装水电。
三、2010年3月31日以后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三证”的,供电、供水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水电报装手续。
四、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办理点联系方式:
(一)市“双违”整治办公室,电话:4567353。
地址:市荷城路与仙衣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港北区房屋登记签约点:
1.港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电话:4566626。
地址:备战路103号(港城镇政府大门对面)。
2.贵城街道办事处,电话:4215234。
地址:人民东路130号。
(三)港南区房屋登记签约点:
1.江南街道办事处,电话:4327682。
地址:港南区江二号路中段。
2.新塘乡国土资源管理所,电话:4762078。
地址:新东路89号(新塘一中路口)。
3.八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电话:4772100。
地址:八塘镇政府大院。不在以上范围内的,一律到所在地国土所办理。
五、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双违”整治办公室,
联系电话:4567353。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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