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富宁 梁家俊
2012年12月26日,贵港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论坛峰会在贵港城区举行。峰会围绕当前社会管理面临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并形成基本共识。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之路
社会管理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公平的社会秩序。构建公平的社会秩序,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的社会法治基础和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通过弘扬一系列正义价值来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立符合法治价值要求的社会秩序。
大家认为,社会法治的核心诉求是依法行使公权。贵港市近几年来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深层原因都与公权力的滥用或不作为有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是众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升级的主要原因。所以,一定要大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加快建立和畅通三条重要渠道
一是要加快建立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制度渠道。与会者认为,当前群众利益表达缺失主要表现在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利益表达机会不均等、利益表达的影响力不平衡和利益表达缺乏制度保证。因此,要以畅通民众利益表达为内容,加快建立和完善畅通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制度,特别要保障和畅通民众利益进入公共决策。
二是要建立和畅通民众诉求制度渠道。大家认为,民众诉求渠道不畅是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是酿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社会心态的主要成因,是加大激化非正常上访的一大根源。
三是要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制度渠道。当前,大量的体制内矛盾被踢出体制外,有的酿成了群体性事件。许多矛盾只是被“捂住”、稳控住,并没有化解,影响社会和谐。因此,要大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制度保障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贵港市大调解体系建设已启动半年多,效果是明显的,应深入推进,总结提高,不断完善。
大家还认为,要恢复司法权利救济功能,维护司法权威,让司法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终端解决机制。
加快建设三个主要体系
大家认为,一是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贵港市的市情看,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需求,城乡区域间设计不衔接,政府服务方式单一,基层事权与财力不匹配。要着力系统规划,整体推进。
二是要加快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系。贵港市目前登记的社会组织仅654个,其中民办类仅174个,大部分是社团组织,还依附于行政职能。要解放思想,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发展社会组织,要大胆取消社会组织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规定,让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成为社会协同的重要力量。要深化政社分开,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通过政策支持使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服务。
三是要加快建设社会管理机制体系。首先是源头治理机制,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防止重大决策背离民意、引发风险。其次是加快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社会管理不是也不能消灭矛盾,如既有信访就有上访,要对社会矛盾、上访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再是加快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应对机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大家认为,当前维稳工作愈来愈被动,甚至一些地方陷入越维越不稳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源头治理不力,“事要解决”不落实,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因此蔓延。所以,要认真反思“维稳观”,反思维稳思维,要把维护社会秩序作为维稳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合理诉求、落实“事要解决”作为维稳工作的基本任务,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机制
贵港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但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刑事案件高发,案件总量较大,侵财类犯罪突出。要以压减违法犯罪总量、遏制刑事案件高发为目的,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机制。新机制包括:城乡联防、城乡联治、城乡联控、城乡联管。要以“四个联”为纽带,改革警务机制,发展低成本的、切合实际的群防群治。在群防群治上不搞花架子,不追求高投入,立足现有资源为主,加强基础建设。
坚持综合治理方针
实践证明,综治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综合治理方针不动摇,通过实施综合治理,解决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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