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筱梅)11月2日,2096户住房困难户拿到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高高兴兴地入住市廉租住房和谐家园小区,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安居梦。
贵港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贵港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职能。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已经出台《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贵港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细则》、《贵港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等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到位是关键。贵港市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到位,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每年从全市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5%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市财政预算配套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加快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工作。还研究出台制度,通过税费优惠、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
贵港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设立安全质量承诺牌,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质量问题“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全力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施工监理等方面实行全程质量监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或就地查处,问题严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不手软;对基本建成的项目,严格进行验收监管,不达标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公开摇号配租,阳光操作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贵港市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的审批制度,严格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住房保障准入审核管理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10月26日,贵港市在市区新世纪广场举行市本级2012年度廉租住房和谐小区公开摇号配租仪式,通过公开摇号,共有209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获得配租廉租住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93户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占全市目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6341户的42.46%,其中市本级共有2346户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占市本级目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657户的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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