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和评审,市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厅授予为广西森林单位。
近年来,市检察院大力开展庭院绿化建设,把为干警提供优美、整洁、安全、适舒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引导干警崇尚自然、陶冶情操、发奋工作、爱护家园的一个重要手段,成立了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抓庭院绿化工作。同时发动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庭院绿化建设,并聘请园丁对庭院草木精心护理。经过近几年辛勤育护,该院建设成大小花园两个,面积2306平方米,种植草坪2700平方米,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绿地率达到40.54%以上。
(宾振兴 蒙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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