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来电反映:他家的电视机、电磁炉时常出现被烧坏的现象,接连几天也有几户人家的家用电器出现类似情况,疑是电压过高所致。请问,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又如何理赔呢?
贵港供电局答复:对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的问题,根据国家《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用户家电损坏理赔的范围为: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4类事件: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压线路掉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上述4类理赔范围的,我局将依法进行赔偿。若出现几家用户用电器同时损坏,请受损居民在7日内拨打热线电话95598,我局将在24小时内派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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