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贵州省瓮安县三人到贵港市以调包的方式行骗,最终落入法网。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以李文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王小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王大伟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案移送涉案物品:冥币10捆,尼彩牌、华为牌、酷派牌手机各一台,依法没收。
1月份,李文静与王小勇密谋到广西以调包的方式骗取过往乘客的钱财,两人还以每天200元为报酬雇王大伟为司机。24日17时,李文静、王小勇来到高速公路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服务区。20时许,搭客车回贵州的冷小飞在金沙村高速公路服务站休息时,王小勇故意在冷小飞面前把李文静假装掉下的钱捡起,并以分钱为由引诱冷小飞至服务区人少的地方,将事先准备好的冥币用调包方式秘密窃取冷小飞4000元。然后,两人在黄大伟接应下离开服务区。
(胡献 陈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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