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因为粗心大意,没有甄别获赔方身份,肇事车主姜先生被骗了数百元。近日,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了这样一则交通事故。
8月4日晚10点左右,一大队接到叶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九龙新城小区内蓝色小轿车被刮损,肇事车辆已逃逸。
次日上午,民警曾俊超与叶女士一同查看了小区监控视频,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有肇事嫌疑。下午,叶女士在事故地点附近发现了嫌疑车辆,曾俊超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左后角有一块碰撞痕迹,痕迹中还附着一些蓝色车漆。经仔细比对,确定黑色小轿车曾与叶女士的蓝色小车发生刮擦。曾俊超在黑色小轿车上张贴了协助调查通知书,联系其到队部接受调查。
8月6日上午,叶女士和肇事车主姜先生双双来到交警一大队,对8月4日下午倒车刮擦了叶女士车的行为,姜先生供认不讳,但谈到车辆损坏赔偿问题,他坚称自己已经支付了赔偿金。
原来,8月4日下午,由于操作不慎,姜先生倒车过程中碰撞其车尾后的一辆蓝色小轿车。一位身穿橙色T恤的男子称这蓝色小车系其朋友所有,他代朋友向姜先生索要车辆维修费用。最后姜先生与橙衣男子协商“私了”,将700元赔偿款交到橙衣男子手中。
在监控视频中,的确有橙衣男子与姜先生接触的画面。但叶女士坦言,不认识橙衣男子。姜先生意识到遇上骗子,只好再次支付赔偿金。
交警提醒:发生未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私了”时应慎重,查看对方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并利用手机、相机等可摄录工具进行取证,再进行赔付。
(李燕华 谢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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