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少珍 实习生 甘佳欣 通讯员 郭达兵
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立足创新求突破,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今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该院第四次获此殊荣,也是广西获此殊荣最多的基层检察院。
“农家门口的检察院”
2011年3月,刚设立不久的港北区大圩镇检察室来了一位60多岁的农伯。他反映,中里乡平山村获得危房改造补贴的几户人家都是村干部的同堂兄弟。而那些已经得到危房补贴的群众则表示,16000元的危房补贴他们实际只拿到10000元。
敏锐的检察干警判断,这个农伯所反映的情况很有可能隐藏有损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他们立即向检察长报告了有关情况。该院领导当即决定根据这个线索,由反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马上立案查办。
经过周密侦查,该院一举查获了中里乡平山村支部书记刘某、村主任陆某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危房改造指标给同族兄弟的过程中三人共同受贿。
根据民生案件的案发特点,两年多来,港北区检察院不断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利用分设在各乡镇的检察所平台,为群众敞开了诉求之门,并及时组织反贪、反渎部门对全区各乡镇涉及到政府发放给农民群众的危房改造补贴款进行一次筛查,严厉查办其中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到目前,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0多件70多人,其中查办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惠民补贴、土地补偿、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30多件60多人。对此,群众高兴地说:“农家门口有了检察院,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有了保障!”
反贪利剑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各地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建设。但与此同时,往往是“工程上去了,干部下马了”。为了确保项目及干部安全,港北区检察院把反贪利剑伸向项目工地,全力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连接粤桂两省的国家重点工程——南广高铁贵港段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担任中铁三局南广铁路某项目部二分部主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多次以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工程款。在掌握卢某的犯罪线索后,港北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最后查明卢某套取工程款共计24万元,于是对他进行依法公诉,使卢某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2010年至今,港北检察院共查办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10多起20多人。
在加强查办案件的同时,该院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经常开展“四走进四服务”、“预防犯罪、保障投资安全”、服务“千百十亿企业工程行动”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重大项目工地、企业一线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行贿档案查询等服务,并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进行严查,为国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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