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摩登
最近,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京城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霸王条款”,逐条对照之下,贵港市餐饮行业也存在着此类现象。餐馆“禁止自带酒水”,如果消费者就餐自带酒水,“感觉像做贼”;酒店和KTV等包间设最低消费成为普遍现象,达不到消费标准只能多加点菜,消费者无可奈何。工商部门表示将纠正此类“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权益(详见本报2013年12月26日二版《餐饮业“霸王条款”,你遇到过吗?》)。
餐饮业“霸王条款”的叫停,无疑促推了餐饮行业服务的公平化,让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站在了同一平台上,双方权益均得到保障。
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和实行“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早已被消费者深恶痛绝,原因是餐饮业店内的酒水价格比市场上的高出许多,包厢也按豪华程度设立不同的消费档次,这无疑是把消费者分成了“三六九等”,消费交易已经没有了公平性。一些经营者担心,一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包厢也不设立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达不到基本的消费标准,利润降低。
事实上,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六大禁令”,使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大为减少,市民的消费行为也回归理性。贵港市的餐饮行业发生了一些变化,高端餐饮疲态渐显,如果餐饮经营者还继续实行“霸王条款”,那么就会使得自费消费者对于是否进店就餐消费三思而行,使餐饮行业市场更加不景气。没有了“霸王条款”,餐饮行业心系大众,消费者就餐物美价廉,少了许多约束,多了一份舒心惬意,消费者没有理由有怨言,餐饮经营者或许还能保证客源,双方均受益。
所以,笔者认为,叫停“霸王条款”,不仅有助于餐饮行业经营理念、服务意识的提升,而且更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促推餐饮消费的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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