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家住覃塘区东龙镇某村的韦某胜,为了讨回某木板厂欠其母亲的工资,纠集韦某照等多人到该厂暴力讨薪。岂料,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罚款又判刑。
2017年12月26日凌晨,韦某胜以东龙镇某木板厂拖欠其母亲的工资为由,驾车窜到该木板厂宿舍区滋事,并与陈某中、陈某河发生口角后驾车离开。当晚,韦某胜纠集梁某堞、梁某劲、梁某旦、韦某照和梁某大、韦某府、韦某日、韦某睦驾车窜到该木板厂宿舍区,用事先准备好的铁管等工具打砸该板厂员工宿舍的门窗,并对陈某河、陈某滨两人进行殴打后逃离现场。
经贵港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陈某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贵港市覃塘区价格检测中心鉴定,被损坏的九个铝合金窗户的损失价值1000元。
最近,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韦某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韦某照、梁某堞、梁某旦、梁某劲有期徒刑一年。
(胡献张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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