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希望你今后能够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认真改造,争取早日改造成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人。”近日,17岁的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听着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宣读的“检察官寄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平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下称未检科)自去年挂牌成立以来,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创新工作模式,推出“检察官寄语”制度,旨在更好地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承办人通过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表现、家庭情况、学习环境、社会交往以及性格特点等进行调查,客观地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及心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劝诫、要求和希望。寄语附在公诉意见书、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的后面。
“检察官寄语”由未检科干警根据具体个案制作,内容从教育感化入手,融情、理、法于一体,引导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案件25件,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都收到了“寄语”,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 。
(吴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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