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最近,市纪委监察局责成桂平市、平南县、覃塘区党委、政府对今年开展“美丽贵港·清洁乡村”工作不力的3个相关责任单位和4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中区直驻贵单位。
今年3-6月,平南县3个村、324国道覃塘段存在脏乱差及粉尘污染等问题被自治区媒体曝光,桂平市1个村脏乱差问题被市清洁乡村督查组多次督查发现而不整改。按照《“美丽贵港·清洁乡村”工作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责成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3个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包括5名乡镇书记、镇长在内的18人被诫勉谈话, 2人被全县通报批评, 4人被立案调查,6人被停职检查;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取消2014年度各种评优资格、停发2014年绩效工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等。
市纪委在《关于对开展“美丽贵港·清洁乡村”工作不力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的通报》中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一是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提升政治敏锐性,把“美丽贵港·清洁乡村”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的好做法常态化,确保活动扎实深入推进。二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落实“美丽贵港·清洁乡村”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从重从快处理。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推进“美丽贵港·清洁乡村”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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