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平南县民政局以真情为优抚对象解难帮困,面对面、零距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局严格按照优抚政策,及时、足额按季度发放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的生活补助金,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定期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调整提高抚恤金补助标准;按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落实安置政策,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并多途径、多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让优抚安置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做到不截留、不打折扣、不走样、不乱开口子,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从2011年开始,该县民政部门探索建立了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常态机制,针对优抚对象突发性、紧急性、特殊性困难,经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入户核查属实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临时救助,缓解了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据统计,该县民政部门共救助了41人次,救助金额6.31万元。
该县民政部门把优抚对象作为特殊关爱对象,不仅帮他们解决吃饭、医病问题,还帮助他们筹集资金建起了新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大鹏镇高坪村林屋二屯60号3级伤残军人林国金于2009年12月退伍,由于患有尿毒症,长期治病,家庭经济困难,住的房屋也破旧不堪成了危房。该局领导和优抚安置股的同志在深入调研中得知情况后,送上慰问金,并多次送去大病医疗救助金,特事特办把该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列为危改户,使该户建成一座80平方楼房,结束了多年来一直借住他人房屋的艰辛日子。 (吴小玲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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