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6月24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莫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这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该院审结的第一起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
2015年12月19日,莫某与丈夫黄某在自家厨房内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莫某持刀将黄某的左脸部砍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蒋叶青 许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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