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烨通讯员倪维军)为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灵川县根据上级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于今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签订目标任务考核责任状,全方位整治机动车、砖厂、燃煤小锅炉、采石场、建筑施工工地、生活源对大气的污染,目前已取得良好效果。
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圩镇真实采石场暗访,发现该采石场在采石、破碎、筛分、装卸等产尘点,均采用防尘罩、湿法雾化喷淋等方法降尘。运输车辆出场时也进行了清洗,并采用封闭式运输、加盖篷布防尘等方式进行了治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扬尘已就地被基本消除。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搞好采石场粉尘的治理工作,该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县交通、国土、交警大队、市容、安监、工信等县直部门和相关乡镇开展治理工作,对全县21家采石场进行了停产整治和现场不定期执法检查,严格要求采石场采取洒水降尘作业,运输石渣车辆加盖篷布防尘、出场时进行洒水等措施,以将粉尘危害降到最低。截至10月底,该县已关闭不合格采石场4家,要求限期关闭3家,要求停业整顿4家,要求限期整改10家。大圩镇的3家采石场已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现场检查,目前县国土资源局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灵川地处桂林市郊,砖厂较多,根据上级有关关闭砖厂和限期整改砖厂的通知精神,该县今年关闭不符合规定砖厂1家,限期整改砖厂38家,经监测合格的砖厂正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1家页岩砖厂已停产进行改窑,3家页岩砖厂已经自行停产,拆除了制砖坯设备。
该县重视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将21个企业单位的锅炉列入整治名单,截至目前,已有2家企业进行了燃煤小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过渡的改造;1个单位的锅炉完成了煤改电的改造,1家公司已拆除了不合格锅炉。
为搞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该县截至10月底,共出动350多人次对县内的33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巡查。县住建局对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的下发了40份《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对11家下发了《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后治理措施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环保局对6家场内物料未遮盖或洗车槽未按要求建设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该县市容局牵头对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店、露天餐饮店加大了整治,已开展整治活动3次,整治露天烧烤店34家;对县城和八里街建成区道路每天洒水四次以上,并且每半月对南北向主干道进行一次彻底冲洗,有效杜绝了城区及道路扬尘污染。
该县渣土中队、交警队、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截至10月底,共查处运输车辆347辆,使渣土撒漏得到有效遏制,减少了道路扬尘。全县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2.71万张,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67.5%,新车发放率达100%;淘汰和报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983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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