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3月28日,桂林出租车司机伍某因为搭乘客从机场到市区,多收了返程10元的过路费,被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罚款,并停班7天。
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15日,一名女乘客从桂林机场打车前往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这名乘客上车后,出租车司机伍某按下了计价器打表计费,抵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18元。在女乘客掏钱付费时,伍某提出因为走机场高速需交过路费,单次是10元。按照“行规”,他向乘客索要了20元的双向通行过路费。这名乘客觉得不合适,她记下了车牌,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随后,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对事情展开了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经查实,司机伍某在当天的确向乘客多收取了10元的机场高速通行费,依照相关法规,除了要求他退还乘客多收取的费用外,还对他进行了经济处罚,并要求所属企业将该出租车停班7天。”
执法人员提醒,如果出租车在服务乘客的过程中产生过路费、停车费等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告知乘客,并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出具发票。收取相关费用时,仅能收取当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不能以返程为由,向乘客多收取费用。
新闻推荐
图为大树被吹倒砸中车辆顶部。今报记者邓振福摄今报桂林讯(记者邓振福)4月16日上午8时许,桂林市市区突然刮起狂风,下起暴雨,树叶等杂物在空中飞舞,多条路上的树被风吹倒。东安路一小区内,一棵大树被吹倒...
桂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桂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