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邓昕)为净化桂林火车站购票乘车环境,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和旅客合法权益,12月1日起,桂林铁警全力开展了“猎鹰-2020”行动,查处了多起涉票、涉证乘车的案件。
12月23日,乘客唐某在人工检票口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原因是她使用了他人的证件进站乘车。经询问,唐某自己的身份证已委托给他人办理其他事务,没有带在身上,她想着去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可能很麻烦,于是借用了她丈夫的姐姐的身份证。民警最终对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12月12日。乘客黄某使用她妹妹的身份证购买了桂林至南宁东的车票,意图持其妹妹的身份证进站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民警当场识破。黄某称,自己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因为患有鼻炎,想要买乘车环境更为舒适的一等座,但自己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所以才想到用妹妹的身份证买票乘车。针对黄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民警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桂林铁警提示,冒用他人身份证、使用伪造的身份证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将面临拘留在内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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