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唐柳丽)“不是我借的钱,我不同意你们强制处置我的房子,我也不会到场!”一位债务担保人住在一栋300多平米的别墅里,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决定,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日前,强制其腾出房屋。
2014年5月,李某通过网贷通向工商银行循环借款共计400多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周转,名下唯一的公司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他的儿子李某某为他作债务担保。借款到期后,李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借款也未能按约定归还。工商银行将李某诉至法院。2016年2月,象山区法院对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李某、李某某和工商银行协商后达成协议:由李某向工商银行分期偿还借款400多万元及利息,李某某对以上借款承担担保责任。李某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后就不再继续履行法律义务,工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李某名下唯一的木业公司综合办公楼以近300万元拍卖成交,所得价款均用于清偿银行借款。
之后,法院不定期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传统调查的方式,关注着被执行人李某及李某某的动向及财产状况。该院经调查发现,李某已没有其他的财产可用于偿还银行债务。而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作为债务担保人,还住在一栋300多平米的别墅里,没有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决定,对李某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2019年9月,象山区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并以150余万元的价格成交,可李某某只搬走了大部分家具迟迟不肯交房。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象山区法院决定对李某某名下的别墅进行强制腾房。
主办法官通过电话向李某某释法明理,要求其配合执行,但李某某却以没地方住为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还放话:“不是我借的钱,我不同意你们强制处置我的房子,我也不会到场!”
法官介绍,李某某作为债务担保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一再规避执行,目前房子的拍卖公告期已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他从中阻拦,构成拒执罪,法院可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主办法官带领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涉案标的地荔浦市。经过3小时不停歇工作,法院依法清空了被执行人的别墅,顺利完成腾房交付,案件得以执结。
鉴于李某某名下财产全部用于拍卖抵债,他向法院申请拍卖唯一住房安置费用。经过核实,法院依法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从拍卖所得划拨相应款项,以5-8年的租金作为居住用房安置费。“谢谢法院保障我的临时居住用房需要,给了我生活的避风港,我们全家感谢你!”李某某对法院工作人员这样说。
据了解,自3月20日全市开展“集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象山区法院共拘传、传唤58人次,执结各类案件32件,兑现执行标的款72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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