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倩通讯员俸志群蒋菲迪)前不久,位于秀峰区矮山塘燕子岩工业园区的某涂料公司因露天焚烧塑料胶管等废弃物,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被处以一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秀峰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开出的针对企业露天焚烧废弃物的第一张罚单。
3月11日下午4点多,矮山塘燕子岩工业园区某厂区内突然冒出大量黑烟,被市大气办检查组发现后反映给秀峰区相关部门,秀峰区委区政府批示一定要按规定严厉查处。接到指示后,秀峰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一开始该企业负责人不以为然,认为只是焚烧了几根废弃的塑料胶管。经过执法人员反复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及露天焚烧对环境的危害,该负责人才逐渐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
为了调查清楚事件情况,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在厂区内调取监控,确认了关键的视频证据,同时通过询问当事人,还原了事情经过。据了解,当天下午,该公司几名工人打扫仓库及厂区卫生,清扫出一些垃圾,其中有几根塑料胶管。为了省事,他们将垃圾运到厂区围墙旁,点燃了塑料胶管,胶管燃烧后迅速产生大量黑色浓烟。
据了解,露天焚烧垃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办案机关给予该公司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宣传教育及行政处罚,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了错误,专门组织员工开会强调不能再做类似的事情,并于近日主动缴纳了罚款。
露天焚烧会直接导致大气污染,使空气中悬浮颗粒物数量明显增加,焚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秀峰区被划定为露天焚烧禁区以来,秀峰城管大队一直对各类露天焚烧行为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下一步,在加强巡查的同时,会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内形成“不敢烧、不想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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