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倩通讯员蒋菲迪赵亮)日前,秀峰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起违法乱贴小广告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当天上午,秀峰城管执法队员巡查至西山路时,发现一男子正在张贴小广告,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暂扣其所使用的工具,并将男子带到秀峰城管大队做调查。
该男子表示,他用纸贴和印章印这两种方式在主次干道张贴广告,才贴了几个就被城管抓了现行。经过执法队员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该男子意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经过这次教训,我知道了这种事不能做,是不对的、是违法的,下次再也不做了,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秀峰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线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发布广告,现给予该男子300元的行政处罚,并按市容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在城管队员的督促下,当事人清理他所印的小广告,目前这些小广告已全部被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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