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蒋琦莉)“我想着他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所以我替他自首了。”近日,一男子驾车至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东田村路口时与一行人相撞,致行人当场死亡。事发当晚,其妻子一时糊涂出面替丈夫“顶包”,经兴安交警连夜调查,二人的谎言被识破。目前,肇事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其妻子也被处以行政处罚。
2月4日(除夕)18点45分许,兴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东田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疑似死亡。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勘查发现:一辆车牌为桂CXXXX7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受损严重,停在往溶江镇司门方向车道上,部分碎片散落在地。距离肇事车辆约10米处,一位男性行人趴在地面一动不动,经120医生确认已经死亡。
在民警勘查现场时,一位等候在事故现场的女子主动承认是自己驾车撞到行人。因事故现场天色昏暗,民警在现场采集好证据后将该女子及肇事车辆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
当民警要求该女子交代案发经过时,该女子对事发过程叙述得十分详细,但是她叙述的内容却与民警现场勘查的证据存在很多矛盾点。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分析该女子应该不是肇事司机。民警调取事故周边的监控录像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者为男性。
为尽快找到真相,尽管时间已至凌晨,民警不眠不休继续调查取证。当民警再次询问该女子时,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女子承认肇事者是其丈夫王某。因丈夫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所以事故发生后她决定自首“顶包”。次日一早,肇事嫌疑人王某来到大队投案自首。
经调查,因2月4日正好是除夕,王某与妻女在老家灵川县吃完年夜饭后,驾车准备返回兴安县溶江镇。车辆行驶至东田村前弯道时,因天色昏暗,加之车辆行驶速度较快,王某未发现路面有行人,与其相撞后致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下车查看行人情况后便让妻子赶紧报警及联系医院。
夫妻俩经商量,决定由妻子顶罪。因女儿一直大哭不止,王某联系大舅哥后便抱着女儿乘坐大舅哥的车辆离开了事故现场。
目前,兴安交警已对肇事嫌疑人王某提起诉讼。其妻子“顶包”因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被处以行政处罚。
兴安交警提醒,有的人出于亲情或友情为肇事者“顶包”,这样做不仅不能帮助肇事者本人逃过法律惩罚,而其自身还会因“顶包”行为严重干扰警方公正执法,“顶包”行为一旦被识破,轻则给予行政处罚,重则以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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