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8月21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炎炎烈日,驱车40多公里来瑶族聚居地东山乡卡桥村,现场办理一起妯娌间因山界划分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兰某与被告蒙某既是妯娌,又毗邻而居。2012年5月5日,乡干组织屯里群众代表对林权山界划分进行确认,蓝某与蒙某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兰某右手被蒙某持镰刀刮伤,后治疗花掉医药费445元。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蒙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执行标的虽然只有500元,但若简单对蒙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造成两家间积怨更深。考虑到双方均为久居山寨、法律意识淡薄的瑶族群众,承办法官决定携带案卷,深入基层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从法、情、理循循善诱,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彻底化解矛盾。通过法官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蒙某当场赔偿兰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50元。
(莫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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