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近年来,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努力下,该县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2年2月,该县获得“2011年度河池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先进县”。同年12月,获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授予“广西森林县城”称号。目前,全县林地面积15.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0%。
该县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早安排、早动手,抓住春季绿化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广大群众对绿化工作的认识,营造强有力的舆论环境,使“爱绿、护绿、种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绿化造林的积极性。“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包括通道绿化、村屯绿化、城镇绿化。经自检,该县公路绿化共植树2430株,米径5厘米以上大苗1250株(榕树610株,羊蹄甲420株,黄槐220株),一年生苗木1180株(马尾松838株,桉树342株),折合面积20亩,自检平均成活率达到94%;在河流绿化方面,已按作业设计,种植柳树562株、美国竹柳9000株、重阳木289株、黄槐137株、木棉50株、竹子37株、榕树31株、桂花20株、扁桃20株等树种共10146株,完成绿化折合面积160亩;在村屯绿化方面,各乡镇、村屯绿化树成活率达78.52%。
该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绿化意识,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创建“森林县城”活动。通过宣传,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起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破坏生态的忧患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参与植树造林、绿化巴马活动的热情。该县多方筹集造林绿化资金,每年县政府投入250多万元,对县城主要街道、沿河两岸及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实施绿化。出台相关文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绿化,城区周围,每个单位都有绿化点,按照“谁造林投入,谁有所受益”的原则,多元化筹措绿化资金,每年全县各单位投入城区绿化资金50万元。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现全民尽职。多年来,该县坚持每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设立义务植树基地,并由各单位填好义务植树登记卡,竖立标牌,落实管护责任人。广泛发动市民、社区、各部门,开展家庭养花、庭院栽花、房前屋后植绿和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形成全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良好风气。5年来,共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参加人数10万人次。辖区内无乱砍滥伐,无侵占、破坏绿地草地现象,无重大林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该县同时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
(黄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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