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9月3日下午,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来到该县一外来人口租住区,对一起审理中的身体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罗某进行回访。
2011年12月16日,巴马县某学校将校内工程发包给龙某。2012年3月20日,罗某受雇于龙某,从事电焊工作。同月27日,罗某在作业时不慎摔伤,当场昏迷不醒。2012年3月27日至今年4月26日,罗某先后在巴马、百色等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4月28日,罗某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和一级护理依赖。由于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罗某将龙某及巴马县某学校告上法庭。
当天,法官向罗某了解询问其生活情况,安慰其家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政府提出来。罗某家人听后,被法官这种为当事人解忧排难、延伸法律服务的敬业精神深深地打动。
(黄浩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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