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叫停的违法建筑现场。
本报讯 (记者 高东风 摄影报道)近期,有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南巴册屯二级路弯桥河堤建民房一事,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引起热议,热议的焦点就是该处河堤是否可以建民房和违章建筑谁来拆除?同时对县市政局的“无拆除违章建筑的执法权”的回复提出质疑。8月2日,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记者到巴马县进行了采访。
网友:河堤成了“宅基地”?
7月10日,网友“民生语林”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说,巴马县城区城南巴册屯前二级路弯桥,顺河流方向的右岸,河堤才建起来不到两年,就有人在堤岸边钻孔建房基,并称是他们的宅基地。按城建规划公园路沿河一侧,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已经征收,并按规划建设了公园路及出让土地让群众买地建了房。但是,建成的河堤右岸怎么就成了该屯群众的宅基地?该网友说,用政府规划的河堤作宅基地建房,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制止。
监管:违规建筑被“叫停”
7月24日,巴马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实名回复说:“城南巴册屯二级路弯桥右岸,有人打桩钻孔做宅基地,2013年9月我局成立时已经发现,并进行制止,其中有群众在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私自建房,我局也对其进行了强拆,并进行了相关(案卷)的收集,经核实该几户所下的地基,在我局未成立之前已经下好,现已对此处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动工坚决制止。”
记者在执法局档案室查阅档案时看到,今年6月18日,巴马县住建局就对上述地块有群众建房进行了执法检查,确认该建房居民“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同日,该局规划监察部门确认“该块地规划预留作河堤小广场建设,该居民违反规划属实。”6月30日,巴马县住建局致函执法局,请求执法局对违发建筑依法处理。
8月2日,巴马县执法局局长班克胜随记者一同到违法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查看,确认该工程已经停止建设。班克胜说,根据2003年《巴马县政府印发的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共同监管责任暂行办法》规定,执法局成立以来,一旦发现有违法苗头,便及时予以制止。到目前,已经拆除了80多栋50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今后将联合市政、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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