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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促进该县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增加民生福祉。
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该县通过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农村示范点、农村沼气池等支农、强农、惠农工程为工作重点。累计农林水事务支出33367万元,通过“一折通”方式累计发放综合直补资金1083万元,惠及全县种粮群众44796户;农机部门合理安排支农资金,审核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1.54万元;2015年,实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71个,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720万元,县级投入480万元,项目涉及10个乡镇72个村269个屯,惠及人口4.16万人。
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该县教育支出完成34882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学期公用经费1667.78万元,秋季学期公用经费2101.42万元,惠及全县中小学36078人;拨付义务教育春季秋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36.51万元,受助贫困寄宿生18328名,资助率51%;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97.08万元,秋季学期1097万元,受助中小学生27863人。同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财政共拨付春季学期幼儿学前教育79.88万元。并落实农村岗位教师生活补贴、偏远山村小学教师补助、班主任工作津贴等,使教师安心从教。
加快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工作机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增加离退休费及落实养老保险制度工作。面对财政支出压力,该县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财政实际,测算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增加离退休费及落实养老保险的支出,对增加的工资支出8200多万元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5800多万元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制订科学的支出方案,于去年6月足额发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离退休费及绩效工资。
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新型城镇化,就是要让农民变成市民,进得来、住得下、活得好,真正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为此,该县出台相关政策,并积极争取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共884.92万元,建设棚户区改造120户,建设廉租房96套,公租房120套。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203.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3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9.96%。
(白丁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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