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的蒙某,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两名推销丝棉的外地妇女,分得100元赃款,外逃13年后落网。6月1日,大化法院以蒙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8年9月13日,河南省鲁山县人王氏姐妹到大化县板升乡推销丝棉,蓝某等3人(均已判刑)发现后即商量行劫,并叫上蒙某一起参与。之后,蒙某携带一把小刀,蓝某等人携带砂枪、杀猪刀、木棍等物,尾随王氏姐妹。当行至一偏僻处时,4人威胁王氏姐妹交出身上的现金,但遭拒,蓝某即持刀砍了其中一人一刀,后王氏姐妹被迫交出2120元现金。得钱后,4人逃离现场并分赃,蒙某分得100元现金。2011年11月,蒙某被公安机关拘传到案。
(屈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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