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近日,东兰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对兰木乡一农户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自建房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与宣传教育,并向该农户发出《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私自设立建筑物等地面附着物。该大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其新建的房屋离公路不到7米的距离,并且该村民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工作人员根据规定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
所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界限,这个界限以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的下列范围以内: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而该农户擅自在该县兰木至凤山袍里县道处左侧修建房屋,且退空距离不够,属违法建房。
今年上半年,该大队共处理车辆损毁路产案件3起,违法建筑处罚案件3起,宣传教育责令停止违法建房行为1例,拆除违法建筑3处126平方米,清理堆积物150处860平方米,清理临时搭棚3处78平方米,疏通人为水沟16200米。(韦
贤)
新闻推荐
金城江讯
“这钱终于到手了,非常感谢法官及时执行,为我解决了后顾之忧。”7月24日下午,领到赔偿款的韦某,激动地向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东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