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家住东兰县长江乡的韦某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用钱购买的树林就可以随便砍伐,结果触犯了刑律挨了罚款。
2014年6月21日,韦某某以10000元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位于“可没”坡的杉木林。之后,韦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擅自砍伐坡上林木。经鉴定,韦某某滥伐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7.38立方米。
东兰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以韦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2000元。
(黄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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