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3月4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韦某某、黄某某2人涉嫌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
2014年8月,被告人韦某某、黄某某以到广东游玩为由,邀请朋友驾车前往广东。由韦某某出资25000元,让黄某某自行与朋友联系,在广东省陆丰市购得一袋毒品氯胺酮(K粉)。他们从广东开车返回至东兰县同拉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人员盘查发现,从车内查获毒品氯胺酮977.53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某、黄某某非法运输毒品氯胺酮,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上述两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韦俊名
韦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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