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讯
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乡农民韦某,酒后因琐事与继父发生争吵后,与继父“单挑”,不仅导致继父受轻伤、自己“挂彩”,还为此惹来牢狱之灾。近日,都安法院以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现年45岁的韦某与66岁的樊某系继父子关系,两人平时关系不太好。2010年7月13日,韦某与继父樊某等人在韦某的母亲家吃饭。当日17时许,韦某与樊某因搬运一台柴油机一事在饭桌上发生争吵。由于2人均喝过酒,在酒精的刺激下,双方火气都很大,越吵越厉害,谁都不服谁,最后决定“单挑”。随后,2人各持一根木棍到屋顶上相互对打。在打斗中,2人均有损伤。经鉴定,樊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韦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后,韦某的母亲托人电话报警,民警接报后前往韦某家将其抓获。案发后,韦某已赔偿被害人樊某的经济损失。今年2月23日,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韦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且本案由家庭矛盾纠纷引起,双方对案件的发生均有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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