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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警方经过9个月的调查取证,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妨碍作证罪、保险诈骗罪对卢某执行逮捕。
9个月前,环江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殒命于一辆货车车轮下。今年3月初,检察机关准备对“肇事者”提起公诉时,却意外收到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揭开了这起交通肇事的真相:被提起公诉的“肇事嫌疑人”,其实是替人顶包者。
看似寻常的交通事故
2011年6月29日中午,环江县洛阳镇的韦某醉酒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在经过洛阳镇华山生态园区路段时发生车祸,殒命在一辆中型货车左前轮下。
事发前,与韦某相距百米处,一辆中型货车和一辆小货车从对面驶来。当几辆车都相距不远时,小货车突然行驶到韦某的车道上,加速超过中型货车。但是,小货车还没有回到自己的行车道上,便与韦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会车,韦某躲闪不及,两车发生刮擦,韦某连人带车摔到另一边行车道上,自己被中型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事发后,肇事小货车停了一会儿又继续前行。接到报警后,民警在距事发现场约3公里的路上,将驾驶小货车的卢某和车主卢某良抓获。
2011年7月21日,环江县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和嫌疑人的供述以及有关证人的证词,作出了事故认定书:小货车司机卢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中型货车司机覃某负次要责任,韦某醉酒驾车也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为了4万元“好处”顶包
今年2月20日,卢某被环江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3月初,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意外收到卢某的代理律师递交的一份协议书。
虽然这份协议书表述混乱,错别字很多,但却道出了事故的真相:事发时,小货车上除了卢某和卢某良两人,还有另外一个人——卢某平。而事故真正的肇事者,正是卢某平,卢某只是一名顶包者。从协议书上可以看出,驾车肇事的卢某平没有驾驶证,为了逃避责任,卢某平和卢某良共同出资4万元给卢某,由其顶包;死者的经济赔偿则由卢某平和卢某良承担。
为何在案件提起公诉后才说出事实真相?卢某说,看到法院要判他的罪,他不想坐牢,思来想去,才决定说出实情。
3月28日,卢某平被公安机关逮捕,其对肇事逃逸并让卢某顶包的事实供认不讳。由于当时事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警方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取证和嫌疑人的供述,都没有看出任何破绽,险些让嫌疑人蒙混过关。
3人法律意识淡薄
“肇事后,货车开出两三公里,我就下车了。”4月1日,被羁押在环江县看守所里的卢某平说,事发当天,他驾驶卢某良的小货车,载卢某良与卢某去金城江,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出事后,卢某平和卢某良下车稍微看了一下,趁着中型货车司机慌乱和旁边没有人,3人立即驾车逃离现场。
由于卢某平没有驾驶证,跑出一段路后,3人在路边停车商量对策。当时,3人达成了口头协议,提出让同车坐在后排、有驾驶证的卢某来承担肇事责任,事故的赔偿由卢某平和卢某良来承担。为此,2人要支付卢某4万元作为补偿。接着,卢某平下车,小货车由卢某往前开,后来被交警追上。“出事后,我想如果能蒙混过去就混,混不过去就算了。”卢某平说,2011年8月12日,3人在2名“中间人”的见证下,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妄图蒙混过关。
“卢某良是我朋友,但是关系一般,而卢某平只是认识而已。”卢某说:“当时对方为了减轻责任,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提出给我4万元来帮忙顶包,并保证不用坐牢,我就答应了。”此次事故,车主卢某良从保险公司得到了11万多元的赔款。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3人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不知道自己涉嫌哪些犯罪,一心就想隐瞒事情真相,阻碍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3人没有逃逸,那就仅仅是交通肇事案件。而现在调查的结果,3人除了涉嫌交通肇事罪外,还分别涉嫌包庇罪、保险诈骗罪、伪证罪和妨碍作证罪等罪名。
目前,卢某已被逮捕,另2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已重新对此案进行详细调查。
覃东日 蒙壮强 莫维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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