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11月8日,男子韦某签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下判的判决书,在听完法官的法律释明后,心服口服地表示不再上诉。
2011年12月,韦某在亲戚李某的介绍下,来到环江县张某开办的木材加工厂打工。不久后,韦某在工作时因操作不慎导致左手无名指和小拇指被锯残。事发后,张某尽力把韦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韦某伤愈出院时,张某在告知韦某相关利害事项的情况下,和韦某签订了协议:张某承担韦某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并补偿其各项损经济损失1万元。今年9月19日,韦某以出院时签订的协议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张某另行赔付其各项损失3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思想工作,但韦某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协议没有违背法律法规,依法驳回韦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法官耐心地对韦某释明法律有关规定,韦某表示不再上诉。(谭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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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