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为抢5秒钟通过红绿灯路口,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韦某强行超车,造成车辆轧死人的严重后果。4月25日,金城江区法院以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10月24日14时许,韦某驾驶自卸翻斗车行至中国移动公司河池分公司大楼前红绿灯十字路口时,看到左行信号灯还剩5秒,便强行超车,致使其车右侧前身碰撞前方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莫某,造成莫某失控倒地,后被自卸翻斗车右后轮碾压当场死亡。案发后,韦某主动赔偿死者亲属各项经济损失46.3万元。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韦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莫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案发后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死者亲属的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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