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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一楼房房檐被拆除 拆除部分对楼房没有影响,同时得到户主的同意

来源:河池日报 2013-04-26 21:5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见习记者

 

谭福恩)近日,网友“凡事不想问”

 

在河池网网路问政专区发帖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西路6号户主在修建房子时侵占了公路局的地基,拆除了环江公路局干部职工住宅楼的雨棚和楼板。“房子建成后竟然有人为他办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此外公路局的住宅楼、房改房他又购买了两套!是谁给他如此权利?”该网友质疑。

4月23日,记者来到网友所反映的地点时看到,该楼房高5层,紧挨着县公路局的“干部住宿楼”,由于该楼房过高,而且县公路局的“干部住宿楼”仅有3层,因此“干部住宿楼”向外延伸的房檐“阻挡”了该楼房的空中部分。在现场,记者看到,县公路局的“干部住宿楼”房檐确实被拆除了一小部分。

经调查了解,该楼房户主为原环江县公路局局长覃水潭,而被拆除房檐的户主现为县公路局的督导员韦化球。据覃水潭介绍,他的楼房建设是得到县国土局与县住建局批准的,也是严格按照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来建设,并没有侵占到县公路局的地基。

“拆除的部分只是房檐,对楼房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覃水潭说,之所以拆除“干部住宿楼”的房檐,是因为“干部住宿楼”也即将推倒掉,而且当时拆除的时候,也是得到韦化球的同意的。记者就此向韦化球求证时,韦化球表示,其确实同意覃水潭拆除。

据环江县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莫鲲飞介绍,覃水潭确实有一栋私人住房位于桥西路,其在办理房产证时,提交的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材料,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需要件。其本人购买和他儿子购买的房改房也依法进行登记,房改房办证与私人房办证没有冲突,因此县房地产管理所依法给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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