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局副局长韦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环江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42岁的韦某曾在乡镇当过领导,后调到该县某局任副局长。2007年1月15日至2011年6月24日,韦某先后向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市分行申请办理了9张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在2007年1月15日至2012年10月1日期间,韦某使用该9张信用卡透支现金、网上购物、网上购买彩票以及刷卡套现、消费,肆意挥霍,导致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经发卡银行多次电话催讨后,韦某仍不归还。2012年6月8日,发卡银行向韦某送达了牡丹卡个人透支逾期还款催告函,韦某签收后书面承诺在7月底前还款8万元,其余款项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部还清,但事后韦某仍然分文不还。发卡银行只好向环江警方报案。经警方查明,韦某共拖欠发卡银行本金271626.63元、利息52650.29元、滞纳金27797.87元,总计351359.8元。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超过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催讨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照《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韦某作出上述判决;责令韦某赔偿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市分行经济损失人民币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351359.8元。
(谭琳
梁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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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