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昌亮
蒋
宽
通讯员
韦
乐
黄元松)
6月10日至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到河池市,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基层党务政务公开等内容进行调研,并看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于春生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三转”,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天来,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市长何辛幸等领导陪同下,于春生先后深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州市村民自治展示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三乐村、大安乡可爱村,南丹县城关镇、里湖瑶族乡王尚屯,天峨县六排镇韦家峒屯和东兰县进行实地调研,亲切看望市、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与市、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部分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与大家一起分析研判形势,理清工作思路,对推进河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调研中,于春生对河池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及时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上来。当前,中央对国家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广西没有例外,河池也没有例外。各级党委书记、党组书记要有律己意识,未雨绸缪,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真正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要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过去我们主要精力放在查处严重腐败分子,对一般性的违反纪律情况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纪律严起来。中央强调抓早抓小,我们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多采取一些类似纪律谈话、组织处分的手段,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
于春生强调,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党委的主体责任如果落实不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很难落实到位。要加强纪律检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抓早抓小的同时,对严重的腐败分子,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反映强烈反映集中的,又是在重要岗位以后还要提拔重用的,要用严厉的手段控制腐败的存在。要加强对扶贫等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老百姓利益的腐败问题,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持续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行党委决策的过程中,要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和工作精准发力,干好该干的事,不该干的事坚决退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党的意识、法纪观念,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按“三严三实”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何敏,以及市委副书记陈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建文等领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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