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李太极与覃宇奥系继母子关系,自覃宇奥之父去世以来,两人便一直因财产继承问题陷入无休止的争吵中。因争吵未果,覃宇奥诉至法院。6月16日,经法院立案庭驻村法官展开诉前调解,覃宇奥与李太极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4年底,覃宇奥的父亲因病去世,在单位留下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及10多万元的抚恤金。覃宇奥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并不知晓李太极领取抚恤金一事。事后,覃宇奥听人说起此事,才知道继母暗地里私吞了这笔抚恤金。经过与李太极多次交涉未果,覃宇奥将李太极诉至法院,请求均等分割该笔死亡抚恤金。
环江法院立案庭驻村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死亡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理应属于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应按均等原则进行处理,且李太极系干部,有固定的退休工资,无需死者生前供养,覃宇奥有权要求分割该笔死亡抚恤金。通过向李太极释明法律,李太极与覃宇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卢学知
莫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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