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潜旺
通讯员
卢学知)
家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的罗某,因丈夫黄某两次犯强奸罪均被判入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日前,罗某诉至法院请求与丈夫离婚。环江县法院受理后,经主持调解,黄某自觉对不起罗某,表示同意离婚。
现年28岁的罗某,与大自己10岁的黄某于2007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便同居,2008年2月,罗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同年8月生育儿子。2009年3月,黄某酒后将一女青年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黄某刑满释放后,在外仍不务正业,不思悔改,游手好闲,对妻子、儿子及其家庭生活不闻不问,于2014年8月再次强奸妇女,又被判处有期徒刑。
罗某因其丈夫的两次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沉重的打击,精神极为痛苦,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请求与黄某离婚。
法院受理后,案件主审法官奔赴监狱主持双方调解,黄某自知理亏和损害了妻子的尊严,同意与妻子离婚,儿子随罗某生活。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见习记者
侯顺玉)
1月12日下午,以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罗荣剑为组长的自治区检查考核组到河池市,检查考核2015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环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