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近年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调解、部门调解、联合调解的“三级”调解新举措,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村级调解,一般矛盾不出村。针对矛盾纠纷在农村发生较多的现实,该县建立健全村级农村调解机构,加强对治保主任和综治工作站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其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使大部分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线得到有效化解。目前,全县已设置有村一级治保会140多个,调解室140个,综治工作站11个,基本上做到了村村有治保会、调解室。今年以来,四把、东门发生几起群众性矛盾纠纷,村干部得知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解,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大家意识到修路是为了大家,牺牲个人一点利益值得,最终达成一致,同意让出部分土地进行修路,确保了矛盾纠纷在第一线得到了有效化解,杜绝了矛盾纠纷过激化。据悉,今年以来,全县群众投诉、反映到村级的矛盾纠纷呈现下降趋势,确保了小事不出村,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部门调解,重难矛盾不出镇。村级调解不能调结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司法、政法部门进行调解。一方面,该县加大了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各乡镇、各村屯的矛盾纠纷的分布情况,将排查出来的重、难矛盾纠纷进行逐个化解。去年11月,四把镇一何姓与刘姓因坟地纠纷发生了冲突,刘某被何姓打伤,刘某的家属闻讯手持铁器等工具赶来,一场大的冲突即将发生,村支书及时上报情况,并与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及时赶到,控制了事态,成功化解了隐患。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案件10余件,已调结8件,调结率达95%,从而使大事不出镇,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联合调解,群体矛盾不上交。去年以来,该镇采取“一岗双责”的办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调解,确保群体性矛盾纠纷不上交。县委书记黄平权,县长银邦克等领导深入基层第一线与政法部门听取和了解政法工作的动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重要信访案件,书记、县长亲自协调处理。同时,为政法部门增加编制,配备人员;加大财政投入,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并逐年增加。今年以来,县财政还预算66万元作为购买11个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用车专项经费,以解决办案难问题。另外,在足额保证专项经费及时到位的同时,县委、县府还根据工作需要,预算保证阶段性专项整治活动经费、专项会议经费、工作表彰经费等,为部门联合调解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约记者
吴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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