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六旬老妇叶某,因怀疑妇女李某与前夫有亲密关系,遂在大街上用言语公开谩骂侮辱李某。日前,罗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侵权案予以宣判,叶某被判向受害人李某公开赔礼道歉。
李某于2011年12月加入罗城某山歌协会。在加入该协会之前,与该协会会长前妻叶某素不相识。2012年1月10日上午,李和该协会会员卢某、陈某等人在黄金街上准备搭车回县城时与叶相遇,叶即指名道姓对李进行谩骂,称李与其前夫有亲密关系。李认为叶捏造事实,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在公开场合当众捏造事实丑化、谩骂李某,至其名誉受损,依法应承担名誉侵权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由叶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口头向李某赔礼道歉。如叶某拒不赔礼道歉,应在该义务届满次日起五日内,以金钱方式支付李某500元作抵偿。
(唐雪云
梁军红)
新闻推荐
罗城讯
10月7日,中秋、国庆长假最后一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处路段发生大堵车,该县交警大队2位民警带病作战,换来道路畅通。“...
罗城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罗城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