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两名男子,酒后窜到该县一个税费检查站内寻衅滋事,不但损坏财物打伤人,还严重扰乱该单位的工作秩序。11月1日,罗城警方依法对这两名男子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31日晚,家住罗城县东门镇大福村的罗某、梁某等人,从邻村喝醉酒后回家途经罗城县城南矿产品税费检查站时,便进入站内找水喝,检查站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倒水给罗某等人喝,不料罗某等人却不领情,反而讲要砸东西。工作人员解释说,这里是工作场所而且还在工作时间,建议罗某等人回家休息。罗某等人不听劝告,继续在站里大喊大叫,并推打前来劝说的工作人员。之后,罗某等人还强令检查站派车辆送他们回家,工作人员以工作时间和工作用车为由拒绝了对方的要求。罗某等人见要求得不到满足,随即追打工作人员并踢踹房门等。至此,整个检查站的秩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司机、车主来办事也无法进行,时间长达半个小时之久。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只好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报后,罗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场时,罗某等人还在站里胡闹,民警遂将他们一起带回派出所处理。经约束醒酒后,罗某等人对其酒后到检查站扰乱工作秩序的违法事实作了供述。鉴于罗某等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罗城警方依法作出上述处罚。(银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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