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上网成为许多人交际、购物、休闲、娱乐的“主战场”,有的网民甚至离开网络就无所适从。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带来精彩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用来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甚至是诽谤和攻击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河池市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网络的监控力度,从源头斩断网络造谣的“黑手”,取得一定的成果。
近日,记者翻阅了自2011年以来,河池市发生的涉嫌网络造谣和人身攻击的案例,发现这些“作案者”或对网络知识“无知”,认为无人知道是其所为;或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或生活无聊,借此寻找刺激,导致他们成为网络的造谣者。
为提高“知名度”
2013年4月12日晚18时许,都安某职校学生唐某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在其QQ空间发布了一条“都安首例H7N9病例在瑶中确诊”的虚假信息,为了让这条虚假信息更真实,唐某还将该虚假信息的来源写成“广西新闻网、记者蓝x”等,并配发一幅新华网发表的医护人员对学生进行治疗的图片。4月20日17时54分,也就是四川芦山发生7级地震的当天傍晚,唐某再次在其QQ空间发布了“都安唐某去四川雅安打工,巧遇地震抢银行”的虚假信息。该虚假信息称“唐某闯入坍塌的建设银行金库,匆忙装完一个旅行包的百元大钞,在众目睽睽之下跑走。令人发指的是一个小女孩向其求救,他全然不理。”并将其一名同学的照片上传假冒是抢劫银行的“唐某”照片。随后又假冒“路透社”发布了“涉嫌抢劫银行的都安男子唐某被全国通缉”的虚假信息。
此后,谭某还发布了虚假信息“都安二高昨日发生凶杀案”、“都安县公安局殴打中实队群众并非法拘禁村民”等。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唐某进行了处罚。
杜撰恐怖帖
今年5月8日凌晨0时58分,居住在市城区南新东路的向某在其住处内,使用一部黑色的联想手提电脑以“Xiangdz7911”的网名登录河池365论坛,在论坛的“[民生播报]孩子,你们在哪里?”版块内发布“听说警方已介入,已找到尸首,被卖器官,很惨,信息未证实!愿天国里走好!”的虚假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为消除该虚假信息引发的不良影响,5月8日早上8时许,河池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金城江区副区长、金城江分局局长邹红军亲自部署,经河池市河南派出所民警的缜密调查,锁定向某,并于当日16时许将其抓获。向某如实陈述其违法事实。
向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青少年发帖
今年7月2日23时许,网民“Rain”在《腾讯微博》发消息称,待其考入某大学的化学系后,要从该大学实验室偷出浓硝酸制作炸药把柳州某中学炸掉,呼吁该校学生赶快逃离。经查,网民“Rain”真实身份是年仅15岁的柳州某中学学生韦某星,宜州市洛东乡人。宜州市公安局经调查、通报该情况后,对该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今年7月7日10时8分,《腾讯微博》网民“唯爱宝贝”发布微博称,其在多方寻求炸药,扬言要把宜州某学校新建的北教学楼炸掉。经查,网民“唯爱宝贝”为年仅17岁的在校学生蓝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人。宜州市公安局经调查后,及时把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要求蓝某所在的学校配合做好对该学生的教育工作。经反馈,蓝某平时纪律性差,系因无聊发此类帖文。
以讹传讹
8月6日12时25分,网民“田相斌”在《腾讯微博》发帖称,现有大批假冒计生执法人员的团伙,借普查名义到居民家中,迷晕屋主,把房里值钱的东西拿走,甚至抱走小孩,呼吁网友转发关注。
经查实,网民“田相斌”为宜州市庆远镇的田某,网安部门将该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立即到田某家中了解情况,田某称博文所述是道听途说,为了引起网友的注意,遂以讹传讹,并煽动网友转发。经派出所民警教育训诫后,田某表示不再发表此类言论和删除该帖文。
警方:从严打击网络造谣行为
河池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河池警方坚决从严打击网络造谣行为,一是继续加强网上巡查,清理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造谣信息,指导本地网站、论坛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过滤删除造谣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造谣力度,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对通过网络传播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作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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