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文明执法,理性执法,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和调解各种农业违法案件210起,实现“零申请复议案件、零过错案件、零执法人员被投诉、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群体上访事件”
“五个零”目标,该大队被农业部命名为2013年度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这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该县加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农业执法大队编制由原来的5人增加至19人,县财政把农业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执法大队办公场所也由原来的40平方米扩大到140平方米,并建有独立的听证室和档案室,配置了执法器材、装备和专用车辆,实现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四落实”,确保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设备办事。
该县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喜欢唱山歌的这一特点,邀请山歌手编制农业执法山歌100多首,并刻录成光碟,平常下乡巡回宣传,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举办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让农业法律法规进农村、进农户、进农资店,让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经营者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懂得识别农资真假优劣,还让农民朋友懂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投诉、维权。
农业执法大队把农资生产经营户作为执法的对象,也把他们当作服务的对象。执法大队乐于以执法者和朋友双重身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工作,事前做好登记、掌握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事中加强检查,及时提醒、劝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事后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树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大队严格执法程序,遵守各项制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运用法律,杜绝执法不当、执法不公等现象发生。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种农业违法案件72起,结案率100%,收缴罚没款18.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调解处理案件138起,实现“五个零”目标。同时,农业执法大队按照“注重调解、合法合理、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农资纠纷调解,凭证据说话,以理服人,加强沟通,自愿调解,快速、准确地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矛盾纠纷。
(特约记者
韦如代)
新闻推荐
罗城讯
日前,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体工作会议传来消息,2014年,该县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创新和发展,着重培育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点。
 ...
罗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